作為一名少年家事法官,朱秀敏初心不改、忠誠履職,用公平正義守護家庭社會和諧穩定。 朱秀敏,女,1986年10月出生,現任延平區人民法院第二黨支部書記、少年庭副庭長、一級法官。初入社會至今,朱秀敏把最美麗的青春時光獻給了基層審判事業,從事少年家事審判工作十余年來,她始終圍繞“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”的工作目標,充分發揮審判職能,辦理了一批批涉少及家事案件,以春風化雨般的耐心化解家事矛盾,挽救了一個個瀕臨破碎的家庭。同時,她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,堅持開展未成年人回訪幫教工作,在全區各學校、各社區不遺余力地進行法制宣傳,在傾聽青少年呼聲、陪伴青少年成長、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。朱秀敏曾獲評“南平市青年五四獎章”、被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授予“個人三等功”,先后多次被延平法院授予“嘉獎”“先進工作者”等榮譽。 一、立足少年刑事審判,重塑失足少年新生 朱秀敏始終堅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針,深入貫徹落實詹紅荔的“三三九不工作法”,在庭審中堅持法制教育,鼓勵未成年被告人改過自新,讓冰冷的審判充滿司法的人文關懷,針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心理干預疏導,制定了從審判到幫教各個階段不同目的和特點的幫教策略,形成“悔悟—理解—責任—關愛—回饋—傳承”的鏈條。堅持回訪幫教,每年定期組織被判處緩、管、免的失足少年開展富有教育意義的大型集體活動,為失足少年走向新生搭橋鋪路。針對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,在保障婦女、兒童權益的同時,嚴厲打擊犯罪。 二、發揮家事審判職能,維護家庭和諧穩定 家事無小事,家穩社會安。2016年3月4日,延平法院決定在少年審判庭的基礎上成立“家事審判合議庭”。成立至今,朱秀敏共審理家事案件600余件,其中多數以調解、撤訴結案,其在辦案過程中總結并形成了“庭前疏導診斷、庭中治療修復、庭后跟蹤回訪”的家事審判工作法。在審理家事案件中,朱秀敏始終貫徹以家為本、教育修復的原則,對家事案件當事人進行親情教育,盡一切可能修復破損的婚姻家庭關系,挽救了多個瀕臨破碎的家庭。在審理離婚、撫養等案件中,她還特別注意父母離異對子女正常教育和身心成長的影響,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意愿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。同時,朱秀敏以彌合親情、消除對立為目標,適用調解前置程序,針對家事案件的當事人總是多次組織調解、與當事人溝通交流、對情緒激動的人員進行情感疏導,必要時還引進婦聯工作者、心理咨詢師、社區工作者等參與到家事案件的調解中,力爭將家庭矛盾化解在庭外,做到案結、事了、人和、家和,努力維護家庭、社會的和諧穩定。 三、延伸普法志愿活動,弘揚高度職業文明 為了引導未成年社區服刑人員更好地融入社會,朱秀敏長期開展未成年社區服刑人員敬老服務活動,定期帶領新生少年到敬老院陪護、幫扶孤寡老人,希望少年們通過力所能及的敬老行為,修復社會關系,重塑人生信念。同時,朱秀敏常年開展普法教育宣傳活動,送法進校園、進社區、進家庭、進軍營。開展關愛農民工子女系列志愿服務活動,通過與東山小學、水東學校等農民工子弟小學的孩子們結對子,讓農民工子女充分感受到社會大家庭的人文關懷;堅持開展“學習法律,有你有我”法制校園行系列活動,帶法進校園,不定期為大、中、小學校的學生普法宣傳,不遺余力地向青少年學生普及法律知識;經常性地進社區開展反家庭暴力法宣傳講座,與婦聯聯合舉辦“做優秀家長,建和睦家庭”“我與姐妹聊聊法”等系列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大型活動,盡最大的努力提高婦女兒童維權意識。 |